结婚之前的婚前财产归谁所有?

婚前财产如果婚后没有发生物权变动,仍归婚前所有人所有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63条【夫妻个人财产】规定,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(一)一方婚前财产;
(二)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;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。
婚前贷款买房。婚前夫妻一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,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。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,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。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地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,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。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,产权登记方应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父母赠与的房屋所有权。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应当视为仅赠与其一个子女,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父母双方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的,可以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认定该房产为双方共有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法律依据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63条。
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?
1.个人财产,如工资、奖金、生产经营所得、知识产权所得、财产、资本利得及其他继承或赠与的合法收入。
2.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权利,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。
3.婚前财产的利息,包括婚前个人财产的利息。
4.婚前,一方以金钱、股权等形式存在。,但结婚后,就表现出另一种形式的财产。

婚前夫妻一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,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。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,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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